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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同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将对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等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税费。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号),其中 条就是“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用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就可以开具,办理业务更加便利。
这些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创业积极性,带动企业创造更多效益,那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销售额未超过上述标准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可以享受这一系列的政策红利呢?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享受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需要按照开票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当然符合上述相关操作规定可以申请退还款项。
二、城建税等6项税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
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也就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优惠政策。
三、两项附加税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过免税优惠标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今天每日说税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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