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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我们获得的各项收入。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情况来看,我们需要缴纳个税的收入有9项。

除了我们比较熟悉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外,个体户获得收入以后,不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

个体户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查账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而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等。

其实个体户计算个税时,和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流程基本相同。个体户也可以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个体户合理的损失,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通过公式我们也能看到,计算个体户需要缴纳个税的难点就在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体户的收入需要按照“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税,所以在税率方面,使用的是五级累进税率。

2、核定征收

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具体的应税所得率,需要根据企业类型以及所在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各地的差异还是很大的。

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然,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适用的税率是一样的。只不过,核定征收不能准确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根据个体户的收入来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个体户核定征收时,实际税负率要低于查账征收。这也是一些高收入人群,利用核定征收进行偷税漏税的根本原因。

不过,在这方面已经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各地对于核定征收的管控也是越来越严格。通过核定征收进行偷税漏税的路,正在慢慢变窄,最终肯定会被堵死的。

举例说明:

某个体工商户年全年实现收入万,成本费用合计万。

应纳税所得额=-=80万。

应纳税额=(*35%-)*50%=*50%=。

之所以需要减半,因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年第12号)明确规定,个体户的年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万时,可以减半征收个税。对此这个政策,我们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也能在税前扣除吗?

在计算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时,有几项费用在扣除时,需要结合个体户经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个体户本人的工资是不能在税前扣除,但是当个体户没有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扣除6万的基本费用,也可以扣除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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