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附加器 >> 附加器资源 >> 速读武义县出台市场主体纾困新政31条
助企纾困促进市场主体
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01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02
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但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03
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04
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05
实施服务业“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06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10%、15%,抵减应纳税额;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交客运、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7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比例50%,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比例%。
#08
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房租。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并按规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09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
#10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11
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12
实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对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13
实施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14
实施工会经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回拨,其他企业工会经费缓减50%。
#15
实施水费、气费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费、气费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停止供水供气,经向供水供气企业申请审核后可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具体操作规则由供水供气企业自行制定并做好公示。
#16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对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由现行的1%下降至0.8%;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个人和企业,年化担保费率由现行的0.8%下降至0.6%。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的担保费给予80%的担保费补贴。对于免收汇率避险增信服务担保费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1%担保费给予费用补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5%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单个企业担保保函额度不超过0万元,小微企业在担保保函额度内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免交保证金。
#17
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用好用足金融机构再贴现和地方法人银行再贷款政策,并对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对利率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LPR+个基点的小微企业贷款,按不超过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的数额,给予地方法人银行0.5%奖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引导各金融机构合理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到期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市场主体,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8
实施碳减排支持政策。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大重点领域内企业发放优惠利率碳减排贷款,促进企业低碳绿色发展。
#19
实施疫情防控专项补助政策。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防疫消杀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进入集中监管仓监管的进口冷链企业每个集装箱给予防疫消杀补助元。对邮政快递企业核酸检测、防疫消杀实际支出给予50%的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对商场超市防疫消杀支出按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大型商场3万元、大型超市2万元、中型超市1万元、小型超市元。对使用进口物品用于生产且在省工业“物防链”系统上线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进口物品防疫消杀补助元。
#20
加大服务业企业“个转企”“下升上”“小升规”支持力度。对年12月31日前升规的服务业企业,在享受升规政策基础上,每家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住宿餐饮“个体户”转企业注册的,给予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奖励,最高5万元。对营业额首次达到万元并纳入统计的,给予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奖励,最高15万元。
#21
给予旅游业困难补助。对浙江省三星级及以上品质旅行社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给予A级景区一次性困难补助:标准为4A级景区15万元、3A级景区8万元。给予四星级饭店一次性补助资金12万元;给予三星级饭店或银树叶级绿色饭店、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一次性补助资金8万元。给予等级民宿一次性困难补助:白金级民宿6万元,金宿、银宿2万元。同一家单位拥有多个称号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22
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按规定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支持旅行社组织县外单位来武疗休养并给予奖励。在疫情防控许可前提下,各基层工会应合理组织职工疗休养,原则上今年职工在县内进行疗休养。
#23
实施餐饮业纾困举措。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餐饮业小微商户制定扶持政策,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减半收取餐饮企业年的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设施设备检验检测费用支出。对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给予“阳光厨房”建设一次性补贴元/家,免费提供部分食安封签。支持开展餐饮业促消费活动。
#24
减免征收网络服务收费。对政府部门发文或公告要求暂停营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鼓励运营商顺延3个月电信宽带和专线接入费用。
#25
给予影院补助。影院按座位数给予6个月补助,每个座位每月25元。
#26
切实发挥企业应急周转金作用。切实发挥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作用,帮助武义县域范围内企业到期银行贷款转贷,疫情期间转贷利息按正常转贷利息的50%收取。
#27
加大工业企业月度升规支持力度。二季度起,年月度升规的工业企业,在享受小升规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5万元奖励。
#28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对列入省产业链“一键通”的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运输需求给予优先保障,维持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
#29
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上半年达到70%。
#30
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31
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工业园区、餐厅、商超、景点、物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
我县制定出台的其他政策与本政策属同等类型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上级有新政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政策不受地方留存和亩产效益评价限制,特殊条款除外。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年12月31日。
来源:武义县经济商务局
编辑:钟琳莉
二审:朱伟跃
终审:朱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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