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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再延两年,如何发放最省

发布时间:2022/4/30 17: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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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再延两年,到年底

一、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

财税〔〕64号文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9号)规定的,在年2月3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年月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个税的三种方法

很多人知道年终奖计算个税有两种基本方法:单独计税、或全额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但实际上,还有第三种方法:就是将年终奖拆分成两笔发放,其中一笔选择单独计税,另外一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通过选择最优的拆分比例,就能实现个税最低。

方法一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方法二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进行年度汇算,参考汇算公式: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已预缴税额

表2: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

方法三拆分一笔最优配置数使用单独计税,余下并入综合所得

在总的综合所得既定情况下,如果拿出一定比例来作为年终奖发放,并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

所以根据你预计的年总收入,扣除各项扣除后,算出你的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就可以判断你的最佳年终奖。如果你的实际年终奖超过该最佳配置,那么可以在个税申报时,将超过最佳年终奖的部分,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申报,仅对最佳配置的金额,采用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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