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器

注意7月5日起,这项费用上调

发布时间:2023/2/20 15:49:42   
                            

据广州日报6月30日消息,

多家航司通知,

自年7月5日起,

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上调。

国内航线燃油收取标准为: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元;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元。

这是今年2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的第五次涨价,至此,国内航线燃油费收费标准全面突破8年7月创下的历史最高纪录。

广州日报资料图

据统计,今年1月5日(出票日期,下同),国内航线取消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

2月5日,燃油费恢复征收,公里以下和以上航段分别收取10元和20元。

此后的每个月,航空燃油费持续上调,到6月5日公里以下和以上航段已分别上涨至80元和元,其中公里及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已追平8年创下的历史最高水平。

7月5日收取标准再度上调后,燃油附加费将突破8年7月的历史纪录,这也是我国自0年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的最高收取标准。

7月开始

还有哪些新规也即将实施

跟你我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了解↓

广东新规

电动车进楼入户,拒不改正将被罚款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0元至元罚款,个人将被处元至0元罚款。

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广东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由省人民政府建立浮动费率机制,对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下调费率,进一步提高基金共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

广东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年4月30日。

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金融机构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同时,取消无依据、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推进高速公路按照车型、时段、路段等实施差异化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降低公路通行成本等。

明确建立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享受;集中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并主动向企业精准推送政府内容。

佛山公交乘车免费携带儿童人数不再受限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修订《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其中关于免费携带儿童乘车的规定有变化,即今年7月1日起,一名成年人免费携带符合条件儿童乘车的数量不再限制两名。

《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将施行

《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应当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不动产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融资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等。

珠海职工生育医疗待遇将提高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自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提高了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是参保职工在市内、外三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及因急诊抢救在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有生育相关资质)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

二是参保职工非因急诊抢救在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有生育相关资质)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60%。

在本通知中明确职工经备案后到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属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部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生育定点机构按项目直接结算;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生育定点机构与职工结算。

全国新规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其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权利人应于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财政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今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用得更放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修改后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施行

日前,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自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在规章层面确立了对派出机构进行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并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gx/3316.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