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附加器 >> 附加器市场 >> 交班第三百五十一讲输液血器及输
(1)用于输注全血、成份血或生物制剂的输血器宜4小时更换一次;
(2)输液器应每24小时更换1次,如怀疑被污染或完整性受到破坏时,应立即更换;
(3)PICC、CVC、PORT附加的肝素帽或无针接头应至少每7天更换1次;
(4)输液附加装置应和输液装置一并更换,在不使用时应保持密闭状态,其中任何一部分的完整性受损时都应及时更换;
(5)外周静脉留置针附加的肝素帽或无针接头宜随外周静脉留置针一起更换;
(6)肝素帽或无针接头内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或取下后,应立即更换。
参考文献:《WS/T-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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