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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损耗分析法
借助于修改的空载试验(5.2.1.1.1)和负载试验(5.2.1.2.1),也可以采用损耗分析法确定效率。其中两项修改的试验均应在额定频率下进行,电压要按变频器的特性,例如用其固有特性曲线或者是磁场定向控制(field-orientedcontrol)来调节。
使用I型和U型变频器供电时应遵守不同的修改要求。
A.4.1方波输出(block-waveoutput)Ⅰ型变频器供电的电动机
假定由空载到满载之间电流波形不变,则相对谐波含量与负载无关。同时,假定附加铁耗主要是由于漏磁通反向而产生的,在这些假定前提下,因谐波而产生的附加损耗主要取决于电流,且将随初级电流有效值的平方而变化。
理论上是可以用正弦波电压供电和变频器供电的空载试验测得的“恒定损耗”之差确定负载状态下的附加损耗。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方法必然会有显著的误差。
A.4.1.1变频器供电的空载试验
测得的输入和用直流电阻求得的初级绕组损耗之差包含了恒定损耗(按5.1.1,仅考虑了基波)和以下各项分量:
——因涡流导致电阻增加的初级绕组附加损耗;
——附加铁耗;
——因谐波而产生的次级绕组损耗;
在作空载试验时(5.2.1.1.1)以上各项分量均包含在恒定损耗总和之中。
A.4.1.2变频器供电的负载试验
采用5.2.1.2.1的方法,由变频器供电的负载试验数据计算求得的次级绕组损耗将特别小。如无其他规定,为了弥补在空载和负载状态下次级绕组谐波损耗的差值以及初级绕组谐波涡流损耗,满载损耗应增加0.5%输入功率(除5.2.1.3规定的0.5%输入功率总杂散损耗之外),并且认为这些损耗随初级电流的平方而变化。
A.4.2U型变频器供电的电动机
注:下述内容适用于六阶梯波和PWM型变频器。
可以认为谐波电流的绝对值与负载无关利用变频器供电的空载和负载两种试验就可求得效率。附加损耗包括在按5.2.1.1.1空载试验求得的“恒定损耗总和”之中,因而损耗分析法中只考虑因转差基频电流所产生的那部分次级绕组I2R损耗,这些损耗可用不同于5.2.1.2.1规定的负载试验确定,等于转差率与传输给转子的基频功率的乘积,后者也就是电动机吸收的功率减去初级绕组的I2R损耗和不包括风摩耗的“恒定损耗之和”,风摩耗可用自减速法确定,因基频而产生的负载杂散损耗集总值应按5.2.1.3规定。
图A.3给出了谐波功率及相应的附加损耗示意图,只有正弦波电压供电时的恒定损耗为已知时才有可能分离出附加损耗。
A.4.3正弦波电压供电负载试验和变频器供电空载试验的损耗分析法
如具备正弦波电源,应按5.2.1.2.1款规定的负载试验确定负载损耗,空载试验则应按4.9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