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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谭志娟北京报道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正式落地:10月15日,央行、银保监会正式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自年12月1日起施行。在业界看来,该规定为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提供指导和依据。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该《附加监管规定》是《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的配套细则。此前年12月,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基本规则。与此同时,同在15日,央行、银保监会基于年数据,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
就此,业界专家认为,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和落地,显示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审慎性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内金融监管质效,促进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增强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