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附加器 >> 附加器优势 >> 威海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燃油附加费没了,
近日,《威海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此次运价调整内容主要包括起步租价、续租里程及租价(涉及长途费和空驶费)、车辆等候计费方式、出租费用结算方式等。
保持出租车起步里程不变
调整起步基价,取消燃油附加费
白天2公里以内起步基价由7元(含附加费)调整为8元;
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下同),2公里以内起步基价由8元(含附加费)调整为9元。
取消燃油附加费。
重新划分续租里程
调整运价水平,修订长途运营计费方法
将现行出租车单程运营8公里以上执行同一收费标准调整为按里程段累计计费,即——
白天运行里程2至8公里部分,公里租价为1.8元;
8至20公里部分,公里租价为2.7元;
20公里及以上部分,公里租价为3.6元。
夜间运行里程2至8公里部分,公里租价为2.16元;
8至20公里部分,公里租价为3.24元;
20公里及以上部分,公里租价为4.32元。
修改现行车辆等候计费方式
将原政策“车辆起步前,待租时间满10分钟后,计价器开始计费,每满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等候费,车辆行驶中,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或中途停车,计价器开始累计计时,在同一租用过程中,累计计时每满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费。”修改为——
“车辆起步前,待租时间满3分钟后,计价器开始计费,满3分钟跳表一次,计费标准为1元;
车辆行驶中,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或中途停车,计价器开始累计计时,在同一租用过程中,累计计时满3分钟开始跳表,计费标准为1元,3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4元。”
出租费用结算方式
将原政策“租价以元为结算单位,尾数按照‘3’舍‘8’入、保‘5’取整的方法计费”修改为——
“出租费用结算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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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威海大众网综合威海发布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