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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今,在央行和银保监“双监管”合力之下,整体监管大环境趋严,处罚力度持续加码,银行各项指标成为核心监管依据。同时,在疫情、经济下行等外部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银行业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及风控管理各方面都承受较大压力,直接牵动各项指标。因此探讨各项重要监管指标之间的关系,对指标变动的底层逻辑进行梳理,不仅有助于银行提前布局相应处理措施来维持稳健经营,而且能帮助个体对银行的风险进行预判及识别,并可为监管当局提供依据要求问题银行进行整改。本文结合央行MPA和银保监监管体系筛选出几大重要分析指标,并对其进行介绍及逻辑链条整理,发现对应指标变动关系基本是围绕银行资产质量展开的,并主要以不良贷款比例作为底层变动指标,最终反映到拨备覆盖率、净息差及资本充足率等关键监管指标之中。文章最后,结合现实的葫芦岛银行案例,对指标关系做出了更具体的解释,为大家在评估一家银行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价值。01银行监管指标体系本节依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标准体系对银行监管指标进行了梳理,涉及风险水平、风险迁徙、风险抵补三大类指标,并结合银保监会近年来对各细分监管指标出台的监管考核细则,汇总给出50多项监管指标和部分监测指标。据此,综合评判某个银行在某个时期的风险是高还是低(风险水平);风险变化趋势是降低还是提高(风险迁徙);如果风险事件真的发生,银行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和资本来弥补损失(风险抵补)。商业银行监管指标大全详见附录一。在人为定义重要监管指标范畴过程中,我们重点参考央行MPA体系,并根据普适性及代表性进行适当调整。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行为高度始终受制于上述各项监管指标。除却银保监针对单个银行经营稳健与风险暴露情况的微观审慎监管,还包括央行强调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宏观审慎监管(MPA)。央行MPA从整体金融系统出发,重点围绕资本约束及信贷扩张两大方面考核银行体系金融风险,并根据金融系统顺周期、关联性特征结合逆周期调节,进行监管指标体系设计。而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覆盖率以及流动性管理等指标均能满足央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需求。比如资本充足率本身能在经济顺周期情形下保证增长过快的银行有足够的资本保障,且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能抑制银行过度扩张并满足其吸收损失的需要,促使银行回归稳健经营本源。MPA中很多指标与银保监体系重合,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等。被纳入MPA及银监会监管标准,直接表明这些指标在金融稳定性和单个银行运营监管中的重要地位。此外,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在内的诸多指标,其充盈与否很大程度上来自银行获利能力的高低(如资本充足水平主要依靠利润留存补充),因此在观测一家银行时,反映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净息差也是重要考量。在下文描述重要监管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时,我们将主要围绕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及净息差展开解读。02重要监管指标介绍2.1资本充足率资本是商业银行运行的核心,基于资本约束的资本充足率指标秉承的是有多大本钱办多大事的原则,保证银行资产扩张和资本水平之间实现动态平衡。资本严重不足时,无法充分吸收损失,引发挤兑,最坏结果是导致银行破产,再会通过传染效应引发一系统连锁反应,加剧金融体系动荡。资本充足水平监管指标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对这三项的考核,银保监采取的是分类且设置过渡期的形式。将银行分为系统性重要银行和其他银行两大类,然后对不同类别的银行设置不同的监管要求,并规定在年底逐步达标。并随着监管趋严,为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保持充足的吸收损失能力,对其提出了差异化监管要求。年10月,央行、银保监会公布我国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包括6家国有行、9家股份行和4家城商行)。并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在原有资本充足率的基础上分5组增加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自年12月1日起施行。年至年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整体略有上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比较稳定地控制在10.5%左右,一级资本充足率逐步上升至12.35%,资本充足率稳步上升至15.13%,整体而言均与监管标准存在一定的安全边际。分类型来看,截至年末资本充足率数据,外资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城商行民营银行农商行。城农商行为主体的中小银行在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及支持中小微任务的双重挤压下,资本充足水平逐步恶化,近年来央行也多次提到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问题;而随着民营银行逐步进入周期,小规模及外源性补充渠道匮乏的弊端逐渐展现,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2.2杠杆率杠杆率是对于资本充足率监管单一缺陷的补充,限制了商业银行通过表外业务盲目扩张。与资本充足率不同,杠杆率的分母是未进行风险加权处理的表内外总资产。按照银保监会监管要求,杠杆率指标不得低于4%。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杠杆率为7.13%,整体波动上升,部分受益于近年来表外资产的压降。与资本充足率表现不同,杠杆率方面,国有大行农商行城商行股份制。城商行和股份制大量的表外业务整体拉低了其杠杆率水平。同样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也对5组系统重要性银行杠杆率水平差异化要求,在原有杠杆率的基础上分5组增加0.%、0.25%、0.%、0.5%和0.75%的附加杠杆率要求。2.3流动性比例流动性比例是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指标。流动性比例越高,说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越小,短期负债的偿还能力越强,但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可能需要牺牲部分盈利能力。流动性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25%。目前各类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均在50%以上,距离25%下限具有充裕空间。具体来看,大行和股份制与中小银行的流动性比例边际呈现一定分化,21年末分别维持在55%、70%左右,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大型银行更多承担金融体系的稳定作用、大型客户较多,资产久期偏长;另一方面大型银行的同业拆借较多、同业存单发行量大,分母流动性负债规模相对较大。2.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衡量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按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正常类、